关于对全校公用房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单位:
公用房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用房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完善公用房管理信息,落实主体责任,现对全校公用房进行全面清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党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科研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后勤与保障用房、经营性用房及其他用房等。
二、进度安排
1、自查阶段(4月19日至4月26日)。各单位结合房产管理系统的公用房数据,对本单位用房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完善和修订有关公用房数据。
2、核查阶段(4月27日至4月30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房产系统和现场等方式与各单位核对、反馈有关数据。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布置,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公用房清查工作。
2.请各单位于4月27日前将盐城工学院2021年公用房清查明细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沈老师(行政楼52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ycszx@ycit.cn,联系电话:88168120。
特此通知!
公用房清查操作流程附后。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