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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盐城工学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复核暨2023年度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国资处   审核人: 黄海涛   文章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关于开展盐城工学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绩效评价

复核暨2023年度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学校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盐城工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盐工发[2021]59号)、《盐城工学院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实施细则》(盐工发[2021]58号)等文件要求,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小组将对全校所有资产使用单位进行2022年度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复核及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安排

  2024524-5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40

二、组织形式:

本次绩效评价复核将由专项复核工作组完成,工作组成员包括专家、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复核工作组将根据所有部门、单位提交的佐证材料重点抽取部分部门、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核查形式

1.复核工作组将查阅各部门、单位绩效评价佐证材料,抽取部分部门、单位现场询问了解资产管理岗位及相关职责设置、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工作流程等,查看资产保管(参考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实物资产条形码等),购置、使用情况;检查各类管理台账是否规范、完整。

2.资产清查核查将结合资产使用单位2023年资产清查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重点核实(120万以上大型设备情况;(2)离退、离职人员资产情况;(3)如有未盘点资产,核实相关情况;(4)随机抽取其他资产进行现场核实(超期资产使用情况)

四、材料准备

1.本部门、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介绍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情况、资产管理方面经验、资产管理方面建议等)

2.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盘亏资产相关情况(盘亏原因、部门单位初步处理意见等,有盘亏则进行说明)

 五、结果反馈

复核工作结束后,评价结果将进行公布,相关问题情况反馈至各部门、单位,相关部门、单位针对核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管理漏洞,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进行整改。国资处将对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报告,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提供依据。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将相关工作具体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复核工作组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2.严肃纪律。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准备相关要求材料,向复核工作小组展现真实、客观、全面的情况,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保留意见、不伪造数据。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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