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食堂承租户捐赠及食堂原有部分炊事设备报废处置的公示
作者: 国资处 审核人: 黄海涛 文章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4-11-18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国有资产纳入省级政府公物仓处置的操作规程的通知》(苏财资〔2014〕155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资〔2012〕26号)以及校内相关规定,经专家组鉴定,2024年第18次盐城工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第25次中共盐城工学院委员会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拟对我校一批原值合计288.9954万元,共计4222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现对上述固定资产在全校范围内予以报废处置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广大教职工可以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4日。
联系电话:88298816。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