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资〔2012〕26号)、《盐城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盐工发〔2024〕36号)等文件要求,经第三方房屋安全评估鉴定,第13次盐城工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第14次中共盐城工学院委员会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拟对我校希望大道及建军东路两个校区原值合计为74.579764万元的8处房屋及构筑物进行拆除处置。
现对上述8处房屋及构筑物在全校范围内予以拆除处置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广大教职工可以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8829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