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编辑:嵇友山 审核: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 点击数:

关于公布2023年度校内国有资产管理

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盐城工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盐工发[2021]59号)等文件要求,经各部门、单位自我评价、专家小组复核、学校审定后,现将2023年度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单位反馈。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照问题逐项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