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盐城工学院2021年度国有资产绩效评价
复核暨2021年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学校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盐城工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盐工发[2021]59号)、《盐城工学院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实施细则》(盐工发[2021]58号)等文件要求,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小组将对全校所有资产使用单位进行2021年度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现场复核及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复核与核查工作采用分组方式对全校资产使用单位逐家进行复核,具体分组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现场核查时间安排:
5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届时通知。
三、核查方法:
1.核查工作小组将实地查阅相关绩效评价佐证材料,通过现场查阅资产管理岗位及相关职责设置、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工作流程等,查看资产保管(参考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实物资产条形码等)、购置及使用情况。
2.资产清查核查将结合资产使用单位2021年资产清查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资产管理等进行重点核实,抽取一定比例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计算机、空调、打印机等通用设备,核实账卡、账物、账账是否一致,有无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明细表是否签字到位,清查结果是否准确等;
四、材料准备:
1.本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2.本部门、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介绍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情况、资产管理方面经验、资产管理方面建议等)
3.前期完成自评分的《盐城工学院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盖章)
4.2021年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明细表(包含清查结果、保管人签字等信息)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将相关工作具体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复核小组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2.严肃纪律。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积极准备相关要求材料,向复核工作小组展现真实、客观、全面的情况,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保留意见、不伪造数据。
盐城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