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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05-10

关于对全校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省房管办《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进一步优化配置房产资源的意见》和处科级干部换届聘任情况,决定对我校的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一次自查,根据办公用房标准,自行调整办公用房及人员,办公区及办公室原则上“人动房不动”即不改造不间隔,只调整人员,调整后不得超出标准(只能少,不能多)。

、各单位必须确保办公人员均是全坐班人员,均按照正处18、副处12、科级干部9其他工作人员6均指使用面积标准实施;严禁将非坐班人员安排进相关办公室,各级领导干部只能有一处办公用房。

三、请各单位于525日前完成自查清理。所有单位部门不得弄虚作假,请各单位各部门自行调整实施后,把调整后的办公用使用房登记表和辅助用房登记表报(相关表格在后勤处网页下载)送后勤处资产科沈老师处(行政楼526),电子文档发ycszx@ycit.cn,联系电话:88298683

四、自查清理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调整后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超标、作假问题的,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纪委办 监察处

后勤处 国资处

                                 201857

盐城工学院公有房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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